52net论坛版主管理办法§现狂召版主!
52net论坛版主管理办法(论坛新近改版,特降低版主申请条件)
第一章 总则
为加强对版主队伍的管理,提高版主队伍的整体战斗力,促进我坛向着健康、有序的方向发展,达到并超额完成我坛第一个五年计划,特制定《52net论坛版主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本办法”)。本办法适用于本论坛下辖所有超级版主及分版版主。
第二章 版主的申请
第一条:版主的上任途径。版主的上任有以下五个方法;
1:管理员直接任命会员为版主。
2:超级版主为其负责区域或负责区域下辖板块推荐超级版主或版主,并经管理员认可。
3:分版版主为其负责板块推荐版主,并经管理员认可。
4:会员在“站务管理”区直接发布版主申请帖,并经管理员认可。
5:由管理员亲自或经过管理员的认可,各版主可在其所负责的板块或下辖板块内发布版主招募帖,通过该招募帖公开选拔出来的会员,经管理员认可可担任版主。
6:会员申请版主,两次申请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一个星期。
7:会员申请版主,一周之内没有通过的,按未通过计算。
第二条:版主申请的条件。通过本办法第二章第一条第二款至第五款的途径申请版主的会员,必须达到本条第一款至第四款之规定,方可申请版主。 (论坛新近改版,特降低版主申请条件)
1:本站合法用户。
2:在线总时长达到三小时,积分达到四百分。
3:发帖、回帖总数达到三十帖,且过半数的帖子为申请板块的非水帖。
4:通过本办法第二章第一条第四款的途径申请版主的会员,须先经过现任板块版主同意方可;若申请板块没有版主,须先经过其所属超级版主同意方可;若其申请板块所属区域没有超级版主,则可直接经过管理员认可。
5:因失职被撤销版主职位的会员,可以再次申请版主,但是必须在申请板块实行试用期,时间为一个星期,试用合格,方能再次担任版主。若失职再次被撤职,不得再次申请版主。
6:因自我申请辞去职位的版主,可以再次申请版主,不限总申请次数。
7:如申请的是新开板块、冷门板块、高深板块版主,本条第一款至第三款限制可由管理员自行斟酌,适当放宽标准。
第三章 版主的权力
第一条:版主可在其所负责的板块及下辖板块内,对帖子进行加精、置顶、高亮、删除、关闭、合并、分割、移动、提升等操作。但禁止对自己的帖子设置精华。如确需加精华,请通知超级版主或管理员,由其加精。
第二条:版主可推荐会员担任其所负责的板块及下辖板块版主。
第三条:版主可在其负责的板块及下辖板块内,对会员进行加分。
第四条:版主有权对违规会员执行禁止发言、禁止访问等设置。
第四章 版主的义务
第一条:所有版主必须与各种反动势力、台独势力、邪教组织作坚决斗争;所有版主必需对各种破坏祖国统一大业、破坏全坛人民大团结、破坏爱国民主统一战线的行为坚决制止,决不姑息!
第二条:版主是论坛对外的一个窗口,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可能对论坛造成的影响,不得在公开版面发表对论坛有侮辱性的话题,不得对网友进行辱骂、打击、报复等。
第三条:版主必须与各种广告帖、色情帖等违规帖作坚决彻底的斗争。
第四条:版主须尽职尽责料理板块事务,积极发帖回帖,热心帮助有困难的会员,引导该版块向着健康、有序的方向发展。
第五条:版主须与其他版主和睦相处,遇到问题应本着“求大同、存小异”的原则尽力解决,避免争端。并努力解决会员之间的纷争,为创造一个和谐、安详、积极向上的论坛氛围而贡献力量。
第五章 版主任职标准
第一条:所有版主必须坚决贯彻执行论坛管理层的各项方针、政策、决议和指示,自觉维护论坛管理层的绝对领导权。版主对论坛的各项方针、政策、决议和指示如有不同意见,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,可以声明保留,并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发表至版主区进行讨论。
第二条:版主须保证在线时间。超级版主每月上线时长不得低于二十小时,分版版主每月上线时长不得低于十小时。
第三条:版主须保证登陆次数。超级版主每周至少登陆三次,分版版主每周至少登陆一次。有特殊情况必须在版主区发帖请假。
第四条:版主须保证发帖、回帖数量。超级版主每周发帖不得少于十帖,发帖、回帖总量不得少于二十帖,所辖区域每周新发贴不得少于三十贴;分版版主每周发帖不得少于五帖,发帖、回帖总量不得少于十五帖,所辖区域每周新发贴不得少于十贴。
第五条:版主不得给自己的帖子加精华,不得给自己加分。
第六条:版主须诚实守信,以礼待人。版主不得滥用版主职权并损害网友正当利益,不得在管理板块中出现明显的不公正行为。
第六章 版主考核办法
第一条:版主考核的时间和范围由论坛管理层决定,由主管论坛事务的管理员负责实施。
第二条:普通会员10人以上或者版主、超级版主两人以上,可以发起对任意版主的弹劾,弹劾程序启动以后,将依照本章之规定对被弹劾版主进行考核。但两次弹劾时间间隔不得小于一个月。所有对版主的弹劾、投诉、意见或建议,必须发在站务管理区,发在其它板块的一律予以删除,并提出批评。
第三条:版主考核分五个部分,第一部分占十分,二至四部分每个部分占二十五分,第五部分占十五分,合计一百分。
1:论坛管理层评分。本部分由论坛管理层商议后,直接给出得分。
2:未登陆天数。超级版主按每增加一天未登陆扣3.57分计算,分版版主按每增加一天未登陆扣1.78分计算。不得负分。
3:最近三十天内发帖、回帖总数。超级版主每发一帖计0.83分,分版版主每发一帖计1.67分。该项得分最高不超过25分。
4:近一个月的管理力度。主要以版主管理数量,删贴、置顶、加分、精华等综合计算,达到总数30项的,可以给满分25分,考核管理员也可以自行斟酌进行计算。
5:会员评分。由负责本次考核的管理员在被考核版主所负责板块发布投票帖,以三天为限,根据支持比率统计得分。满分15分。
第四条:版主考核分全面考核与简化考核。全面考核包括以上所提的全部五个部分,简化考核仅包括以上所提的第二、三、四共三个部分。当管理员开始考核时,对提交全面考核申请的版主进行全面考核,对未提交申请的版主进行简化考核。
第五条:版主考核结果将由综合得分决定。全面考核得分100-85分为优秀,84-75分为良好,74-60分为及格,60分以下为不及格。简化考核得分75-63.75分为优秀,63.74-56.25分为良好,56.24-45分为及格,45分以下为不及格。
第六条:论坛鼓励版主之间互相监督,也希望广大网友监督版主的工作,并积极向我们报告、投诉。对于检举者,我们将奖励论坛积分50-200不等。
第七条:本章所列考核办法,对超级版主同样适用。超级版主考核标准参照超级版主考核标准。
第七章 版主处罚措施
第一条:凡违反第四章第一条、第二条以及第五章第一条之规定,将提出严重警告一次,并立即开始启动对该版主的考核程序。情节严重的,立即予以撤职,且不接受行政复议。
第二条:凡未请假,且超过三十天未登陆的版主,按自动离职对待,且不接受行政复议。
第三条:凡违反第四章第五条、第五章第二、三、四条规定的版主,给予严重警告处分,立即开始启动对该版主的考核程序。
第四条:凡违反第四章第三条、第五章第五条、第六条规定的版主,给予警告处分,且撤销已加精华和积分,情节严重,屡次再犯的,立即予以撤职。
第五条:达不到第四章第四条规定的版主,提出批评,并限期整改。
第六条:考核结果为“不及格”的版主,给予撤销版主职务处理。
第七条:因考核结果为“不及格”而被撤销职务的版主,可在一周内提请行政复议。逾期不再受理。
第八章 奖励措施
第一条:管理层将不定期的对版主工作进行考核,并且公布考核结果。
第二条:对于得分为优秀的版主,我们将进行全站表扬,奖励论坛积分500-1000不等。对于全面考核得分达到95分的版主,本坛将给该版主授予论坛勋章一枚。如该版主辞职,辞职之后对勋章将予以保留。但该版主若被撤职,则收回该勋章。
第三条:对于获得多枚勋章的优秀的版主,我们将提拔为超级版主。
第九章 说明
第一条: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,之前论坛如有相似规定,一律以本办法为准。
第二条:本办法由论坛管理层负责解释,并保留更改的权利。